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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子宫被切才说不是癌 院方称没有任何责任

作者: 朱晋 来源: 南方日报 发布日期:2011-11-18 访问量:1488

[导语]“丈夫对我说,子宫被摘除,我已经不是女人了。”这一声哭泣中饱含着怎样的痛苦和控诉,一次误诊和一句冷淡的回语可以帮助患者摆脱后半生的痛苦和遗憾吗?

       南方日报讯 (记者/朱晋)“丈夫对我说,子宫被摘除,我已经不是女人了。”昨日,面对记者采访的张华(化名)泣不成声。去年4月,她因为下身出血到大朗医院住院检查,医生告诉她,这很有可能就是子宫癌,建议她切除子宫。然而,切除子宫后的张华把样本送到东莞东华医院检验,病理报告显示其是子宫肌壁间平滑肌瘤、慢性宫颈炎等,并非子宫内膜癌。对此,医院表示,患者曾称没有随访条件,进行子宫切除术是经患者签字同意的。

       患者: “这一刀,白挨了!”

        张华今年45岁,安徽人,和丈夫一起在黄江镇经营小卖店。她告诉记者,本来事情过去了一年多,也不想再说了。但是最近广东全省医患纠纷频发,联想到自己的遭遇,让她不吐不快。“发生在我身上的悲剧还是有争议的地方”。她说。

        由于子宫内的节育器移位,张华于去年4月初出现下身出血等症状,于是,她来到邻近的大朗医院住院检查。经过诊断,医院查出其出血原因为子宫内膜病变、子宫肌瘤等。

        “当时主治医生告诉我们,根据她多年的经验,确实是癌症了。听到这个消息,就如晴天霹雳,一家人都吓坏了。”张华的丈夫老赵称,原本听了都绝望了,不过医生告诉他们,只要切除子宫就没问题。“当时我们也慌了,后来在医生的建议下,做了子宫切除手术。”

        来自大朗医院的出院小结显示,张华于去年4月6日入院治疗,结合临床诊断,符合子宫内膜癌早期改变,于4月14日施行子宫切除手术。并嘱其禁止性生活3个月。

        不过,手术后家属将样本送去东莞东华医院检验,病理报告却显示,张华仅仅是子宫肌壁间平滑肌瘤、增殖期样子宫内膜以及慢性宫颈炎,并非子宫内膜癌。拿到病理报告后,张华才意识到:“这一刀,白挨了!”

        院方:患者无随访条件才做手术

        事后,张华及其家属一直耿耿于怀。丈夫老赵认为,医院这样做,相当于把病人当成一个试验品,好歹也要诊断出正确的结果,到底有无癌症之后,再建议是否切除子宫。

         对此,东莞大朗医院妇产科张主任说,当时根据对于患者的病情分析,很可能最后会发展为子宫内膜癌,因此医院给了张华几个治疗方案。最终是患者签字同意切除子宫。

         记者发现,当时院方给出的保守治疗方案,便是“门诊观察,药物治疗,定期复诊”。然而,张主任称,经过几次商量,患者认为自己没有随访条件,院方尊重患者个人意愿。最终在患者签字同意后施行根治性手术——子宫切除术。“因此,院方没有任何责任。”但张主任也认为,如果按照华医院的检验结果,是没有切除子宫的必要的。

         大朗医院有关负责人称,整个事情过去1年多了。“事实上,去年患者方面曾找律师处理此事。不过律师来医院了解情况后就回去了。当时对方律师也认为医院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完全按照医疗规程,没有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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